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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国九条”详细内容-“国九条”对快递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1-08-30 14:09:30 点击量:

 

 

“物流国九条”详细内容-“国九条”对快递的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
    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
    二、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全国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各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全面禁止将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四、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结合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认真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要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合理规划口岸布局,改善口岸通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加强物流业政策及法规体系建设,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土地使用及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进一步确定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尽快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
    五、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
    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全面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税收、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相关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和发展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的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扩大物流需求,推动区域内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等共享共用。
    六、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强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物流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不断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物流信息的科学采集、安全管理、有效利用、深度开发、有序交换和集成应用。调整完善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处理好安全与协同的关系,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物流信息的互通交换,促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协同和联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抵押或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提高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八、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
    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抓紧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妥善解决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房产税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必要时按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清理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通道费。继续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储、运、装、卸的“四散化”,加强东北产区散粮收纳和发放设施及南方销区的铁路、港口散粮接卸设施建设,推动东北地区散粮火车入关,加快发展散粮铁水联运。进一步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提高棉花包装质量和物流技术装备水平与标准化程度,在全国范围推行棉花的机械快速装卸作业法,组织好新疆棉外运工作。
    九、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积极推动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抓紧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规范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业经营水平。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物流国九条对快递的影响—国九条让快递涨价

网店主盼快递费下降

 

北京一名大学生彭小姐是一名网购达人。每个月,她总要在网上买两三件商品。眼看着这两年快递费“蹭蹭”地往上涨,现在彭小姐每次网购都要犹豫许久。“每个快递贵几块,一年下来要贵好多钱。如果物流成本能降下来的话,希望快递公司的收费也能降一些。”彭小姐说。

 

买东西的人苦恼,卖东西的人也不轻松。8月20日,一个淘宝网店主小林发表帖子:“从去年年底开始,快递价格一直在涨,每当卖家问我商品能不能包邮时,我就很为难。快递费用赶紧降吧。”

 

对网店主和消费者来说,他们关心的是物流成本降低后,邮寄快递是否降价。

 

情况也许会令小林和彭小姐失望,一个快递公司公关人员透露,目前公司暂时没有下调快递费用的计划——营业税税率下调后,物流成本降低总需要一段时间。港中能达的快递人员也表示,物流快递价格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油价、人力成本、网点房租等,近期内快递费用不会下降。

 

不少人认为,物流“国九条”除了能从税收方面减少快递企业的负担外,其针对运输成本以及仓储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正在准备配置仓储物流的快递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过一个快递公司公关人员并不同意这个说法:“快递公司业务分市内和长途两部分,降低过路费等对市内快递没有影响,而长途快递走的多是高速公路,减少二级公路过路过桥费,对快递企业的影响不大。”

 

快递悄然涨价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2月底,圆通快递打响快递涨价头炮,韵达快递、中通快递紧随其后,加入涨价大军,形成快递涨价的第一波高峰。之后,顺丰、申通、汇通等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公司也不同程度地上调了运价。从事公路运输的德邦物流、天地华宇等物流企业也提高运价。四个月内,民营物流快递公司涨价了三次。

 

正当众人翘首以待物流“国九条”的出台带来物流快递价格下降时,快递涨价的消息却不断传出——由于油价、劳动力等成本上涨,加上旺季来临,预计在国庆假期前后,快递业将迎来一波涨价潮。

 

实际上,不必等到国庆假期,快递涨价风正悄然吹起。

 

8月18日,网店三夏光年的店主发表微博感慨:“突然接到快递公司电话,通知从今天开始,他们在广州所有快递业务涨价了,从广州发往江浙沪的快递费用从原来的首重8元,续重4元变成了首重10元,续重6元。这生意还怎么做?这网店怎么开下去呀?”三夏光年使用的快递公司是韵达快递,“听闻是昨晚公司开会时决定涨价的, 我今天发出去的快递件全部亏本发出去。”

对三夏光年的此条微博,网店店主海上小铁匠这样评论:“现在最害怕别人问我能不能包邮。”

 

一天后,有品网官方微博表示:“全国快递涨价,我们实在撑不住了,真抱歉。有品网(MSN商城)快递费用原来收5元的地区改收8元,原来收10元的地区改收15元,原来收15元的地区改收20元。货到付款的在在线支付的基础上另加收5元。”

 

佛山市的牙医王琪也相当不痛快。8月20日,王琪发现顺丰快递涨价了。从广东佛山区发往哈尔滨的小件快递费用由以前的20元涨到了24元。“这个涨幅太高了。”王琪忍不住抱怨。记者登录顺丰网站进行电话,从佛山市到哈尔滨市的快递费用已变为24元。

 

截至8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的多家物流快递公司均表示暂不便对快递涨价作出表态和评论。对于这股悄然吹起的涨价风,人们在等候物流“国九条”的作用显现。

 

多因素制约物流价格

 

“目前,我国物流成本一直很高,这对我国物流业发展很不利。”黄刚表示。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物流运行情况分析》数据,2011年上半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8%,同比增长0.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如果我国物流成本能降低1%,便可节约近4000亿元成本。

 

按现行法律规定,运输类的营业税为5%,而服务类的营业税为3%。实际上,目前很多物流企业业务会覆盖仓储和运输,所以有时候物流企业纳税的标准不一;此外,物流业重复征税情况经常发生。比如,一个第三方物流企业A,把相关业务外包给B企业来做,A、B两个企业都要征收营业税,实际上就会造成重复征税。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国物流行业存在的众多问题,今年,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

 

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多处提及有关发展物流行业的问题。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俗称物流“国八条”),从税收、土地政策等方面对物流行业给予扶持。

 

6月14日,交通运输部提出,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公路收费偏高等违规、不合理收费现象,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进一步纠正各省违规收费行为。

 

“物流‘国九条’和物流‘国八条’的思路和做法差不多,不过物流‘国九条’多了一条整合的思路。”黄刚表示,“国九条”是在“国八条”的基础上作了扩充。

 

从目前情况来看,物流“国九条”的作用显现出来还需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