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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怎样打造生态经济建设?海南的生态环境保护有什么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8 08:53:04 点击量:

 

  罗保铭在谈到生态保护问题时强调,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怎么强调、怎么为之付出都不为过。他认为,保护生态不仅是海南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海南为建设全国人民旅游度假、本岛人民健康人居的四季花园而肩负的一份责任。


  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海南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海南生态省建设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优势;三是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美人居环境,提供一流的生活质量;四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目标是经过20年的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热带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氛围、一流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份。

  根据海南的省情,规划纲要把全省划分为“三圈一区”:海洋生态圈、海岸生态圈、沿海台地生态圈和中部山地生态区,并明确了各圈区功能以及保护和发展的方向。中部山地生态区作为海南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主要的开发建设集中在沿海台地生态圈;东南部以生态旅游和热带高效农业为主;工业项目限定在西部几个工业开发区内,保证产业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海南以生态立省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取得"双赢"

    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对记者说,中央对海南的生态保护非常重视,要求海南“坚持生态立省,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省上下也都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可持续发展的“命根子”。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选择中,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为保证“生态立省”的实施,海南省重点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1999年2月,海南省人大二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先后出台了《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评定办法》等十多个法律及政策规范性文件。

      走新型工业发展之路

  2007年12月30日下午,随着一声巨响,有着31年历史、年产值过亿元的三亚市华盛天涯水泥厂7座大型水泥立窑同时倒塌。至此,三亚市空气质量的“头号杀手”被彻底清除,这里空出的154亩土地将成为三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新校区。

  早在1996年,海南省就提出“一省两地”(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热带海岛度假旅游胜地)的产业发展战略。经过11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油气化工、汽车、林浆纸一体化等一批支撑海南长远发展的新型工业体系。但在此期间,也先后建起了16家规模和节能减排不达标的水泥厂,破坏了资源,污染了环境。

  今年3月,海南省出台了“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澄迈县年生产能力只有10万吨水泥的生产线实施了转产,对三亚市年产30万吨的生产线实行了拆除,对儋州市年产5万吨的蓝羊水泥厂、白沙县年产16万吨的凯达实业公司水泥生产线责令停产,还拆除了定安等市县的8条落后水泥生产线。同时对东方、屯昌、昌江、保亭、琼中等市县的14条落后水泥生产线,制定出时间表,要求分别在2009年和2010年底前全部拆除。

解决生态和生存矛盾

  和中国许多贫困山区一样,海南中部山区远离城市,有着良好的生态基础,却依然为生活和经济发愁。率先实行“生态补偿”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为解决生态和生存的矛盾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

  2007年开始,昌江县决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县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对居住在霸王岭周边的3000多名王下乡农民进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标准参照农村低保标准发放,平均每人每月约33元。一位村民说:“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大山里,没有柴烧就上山砍树。自从政府给了补偿金,有了生活保障,我们不会再上山乱砍树了,要安心发展生态农业,配合政府建设生态文明。”


  据介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海南省又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城镇污染、保障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省已建成25个污水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原有的3个增加到目前的28个,全省城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从原来仅有的1家增加到目前的17家,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建成22个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通过生态补偿政策,引导和保护天然林、海防林、红树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全省累计投入2亿多元对中部山区各市县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促进了中部山区重要的原始热带雨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6年的10元/亩提高到2011年的17元/亩。全省累计使用沼气农户达35.25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33.57%。

  海南建设生态省12年来,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同时,产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从1998年的35:21:44调整为2010年的26:28:46。全省生产总值从1998年的442.1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052亿元,年均增长12.8%。全省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生态保护、海防林建设等工程,森林面积从2005年的2827万亩增加到3062万亩,森林覆盖率从5年前的55.6%提高到60.2%。全省天然林面积989万亩,占全省陆地面积19.45%。

  据海南省文明办主任陈修演介绍,创建文明生态村,各市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比如临高县松梅村选择的是“沼气+养猪+经济作物”的“小庭院、大产业”模式,琼海市边沟村走的是“文明生态村+科技村”的路子等。如今,文明生态村已成为深受海内外游客欢迎的新兴旅游点,先后有900多个团队共6万人次前往参观旅游,其中来自日本、美国、泰国、新加坡等国的团队有110多个,达1万多人次。

  海南还组织开展了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城市、绿色社区系列创建活动,使得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9年来,海南政府在城市污染治理方面投入50多亿元,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投入70多亿元,使全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现了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的明显削减。2006年工业化学耗氧量、粉尘排放量分别比1998年减少62%、64%;2006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6%,比1998年提高了50个百分点。

  监测数据显示,海南省主要城镇大气环境都保持一级质量,水环境保持在良好水平。2006年全省80.7%的监测河段、82.4%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2.2%。

  通过9年的努力,海南的生态优势已逐渐显现,湛蓝的天空、洁净的海水、秀丽的山川,不仅使海南成为中国最适宜人居的胜地,也成为越来越多的海外游客向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