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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以来发生温州民间借贷深层次问题爆发引发各界关注,在浙江温州的企业主“跑路”风潮如今已蔓延到了江苏、广东。东莞民间借贷总规模约380亿,近来,江苏媒体接连曝出多起涉嫌非法集资、携款跑路的事件,均由民间融资引起。
民间借贷所潜藏的风险不言而喻。食利者的获利源头来自于实体产业,如若企业因无法消化高企的财务成本而倒闭,那么预期中的高利息回报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更何况,前期高利贷的获利示范效应吸引了许多实体资金转道加盟,产业空心化日趋严重,民间借贷越来越像一座空中楼阁。一旦某一环节出现纰漏,其间的风险就犹如多米诺骨牌般扩散开来,给当地经济与社会安定形成重创。
东莞民间借贷情况和问题分析
东莞民间借贷总规模约380亿占银行贷款规模10%,东莞本地民间借贷利率在月息2%-4%之间。
新快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期,温州民间借贷深层次问题爆发引发各界关注。在国内,与温州一样经济体量庞大、民间借贷活跃的城市还有几个,其中就包括号称“金融绿洲”的东莞。
记者历时半个月调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的相对可靠的信息是:东莞民间借贷的总规模约380亿元。这其中包含政府监管下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信贷数量;东莞民间借贷,从比例上来说,约占同期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10%左右;东莞老板放弃实业,转而去搞投资、做高利贷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东莞对民间资本的流向,尚未建立起科学的监测体系。民间借贷资金最终去了哪里,众说纷纭。记者梳理采访信息,大体上作出如下判断:民间借贷获得的钱,用于炒房、炒股的比较少,但不是没有;向其他方面投资的,表面看不出来,其实暗流涌动,不少钱投向了东莞人偏爱的玉石、翡翠、古玩等项目;有些人用民间借贷的钱参与各种炒作,市场热什么就炒什么;也有不少人拿着钱到外地找项目。
江苏民间借贷情况和问题分析
江苏多名“老板”卷款跑路 涉嫌非法集资
有人借了大笔钱后带着全家人跑了 均由民间融资引起 涉嫌非法集资
办工厂借千万全家离开
最近,镇江句容市后白镇居民王某以开办工厂的名义,向同镇38户居民借款1000余万元,并承诺每月向每人支付2%到3%的利息,随后全家携款离开,这让借了钱给他的人们焦急万分。
一名债主称,借钱的时候王某说每个月支付的利息,既有2分的,也有3分的。但是他没有给,他把钱拿到就跑了。
同样在连云港市墟沟,某幼儿园园长以开办幼儿园的名义向80多名学生家长借款2000余万元,随后便不见踪影,他向家长承诺的利息支付方式是可以免去孩子的学费。
学生家长介绍,该“园长”现在借了钱就跑了,“我借的少,借了大概十几万块钱”,不给利息,“就是我们家小孩在里面上学不要给学费了。”
目前,这些借款人都已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温州人徐先生在南京从事民间借贷生意已有5年,他告诉记者,这类非法集资、携款跑路事件的发生与活跃的民间融资市场有直接关系。
南京民间借贷月息达12%
徐先生介绍,我有个同学,也是做这一行,他在银行用房子抵押,贷了一年才贷下来,而你去典当行,人家手续很快的,做个交接,把房子过一下,第三方签个字就行了,快。民间借贷一般都是针对中小企业。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情况和问题分析
因煤而富的鄂尔多斯,正沉溺在民间借贷的“狂欢”之中。媒体报道,鄂尔多斯几乎“家家房地产、户户典当行”。当地大街小巷布满各类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它们扮演着高利率吸储、更高利率放贷给企业的食利角色。
据报道,鄂尔多斯人因煤炭资源和拆迁补偿而手握大量富余资金,粗略估算民间信贷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多亿元,借贷月息大都在2分~3分之间,折算年息24%~36%。而当下中小企业毛利能达到10%者已属不易,必然无力长期承担民间借贷的高息成本。民间借贷规模同样达到1000多亿元的温州,近期已不断被爆私企老板负债逃跑的新闻。仅在9月22日一天,温州就有9个老板潜逃,有些人涉嫌的民间负债甚至高达十几亿元之巨。
不可否认,民间借贷为众多民企提供了资金池,缓解了其“缺血”的燃眉之急。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近期温州接连爆出的老板“落跑”事件就敲响了民间借贷“崩盘”警钟,这或许将成为鄂尔多斯未来走向的预演。显然,驯服已失去理性的民间借贷热潮,直接打压并非治本之策。
国家规定,公民间借款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南京市面上民间借贷实际的利息远高于此。记者采访了37家所谓的贷款公司和个人,月利息在5%的占14家,6%的有10家,最高的一家达到12%,这些人在交付借款时会把利息从本金中扣去,然后在借款合同上写上本金金额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利息。
民间借贷很难监管
对此,南京杰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茂通律师认为,国内对公民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是允许的,而对有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也给予了发放贷款的权利,但不允许从民间吸取资金。可是,中小型企业对民间资金又有迫切的需要,这样一来必然导致一些金融机构打法律擦边球,导致一些违法事件发生,而法律监管在这一块实施难度很大。
田茂通律师表示:“小额贷款公司是刚出来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它可以对外贷款,但是不允许吸收存款,对存款没有放开。”
至于民间借贷现在由什么部门来监管的问题,田律师说:“没有,民间借贷不是监管范围,这个东西很难监管,只要不申报,你怎么监管,谁又知道这个事。”
据悉,去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面对这些异常活跃的民间融资行为,相关部门在其运行规则、利率标准、风险防范等方面却往往监管不能到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面对接连不断的跑路风潮,我们该作哪些反思,民间资本的出路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