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欢迎来访:专注200KG/1CBM及以上货物
服务热线:020-39280356

TELEPHONE


物流保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
18620926886
电话:
020-39280356
邮箱:
sunhayl@foxmail.com
地址:
广州白云区华邦物流园C区5-412
物流保险
当前位置: 主页 > 物流助手 > 物流保险
运输保险知识、运输保险索赔指南
发布时间:2010-07-13 11:07:38 点击量: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索赔指南

 

        货物运输险(简称货运险)就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运输保险索赔指南

 

  当被保险人保险的货物遭受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问题就产生了。被保险人应按照保单的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同时还应以收货人的身份向承运人办妥必要的手续,以维护自己的索赔权利。

 

  一、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

 

  二、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三、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四、背全必要的索赔单证:

 

  1、保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如提单、运单和邮单等;

 

  3、发票;

 

  4、装箱单、磅码单;

 

  5、向承运人或有责任方请求赔偿的书面文件;

 

  6、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书;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货物范围及保险费率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货物共24大类114项品种500种物品,根据易损风险程度分类,依易损程度由低到高列为7类,同时规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第一类货物主要有:煤炭、矿石、水泥制品、麻草织物、木材、竹炭、加工饲料、骨角甲壳等。

  第二类货物主要有:石料制品、袋装水泥、普通机床、文化用品、普通中药、农用机械、有色金属、鱼粉、酱菜等。

  第三类货物主要有:有色金属粉及制品、罐车煤油原油、普通农药、袋装粮食、电讯设备、针织品、食糖糕点、行李家具等。

  第四类货物主要有:桶装煤油、烈性农药、日用电器、钟表仪器、高级化装品、管弦乐器、皮革及制品、酒类等。

  第五类货物主要有:桶装汽油、压缩和液化气体、一般玻璃制品、一般陶瓷制品、石膏制品等。

  第六类货物主要有:灯管、灯泡、高级陶瓷器皿,2公斤以上玻璃瓶装液体、高度精密仪器仪表、爆炸物品等。

  第七类货物主要有:平板玻璃、汽车挡风玻璃等。

  以上货物属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可保财产。这些财产遭受保险事故而受损失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