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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5个,包括广州空港物流枢纽、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5个特大型枢纽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范围分别是--
1.广州空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及其北端区域、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亚太航空物流中心、临空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机场高速、大广高速、机场第二高速、机场大道等道路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8053公顷。
2.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南沙港区、南沙港站、南沙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华南江海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基地,高水平提升国际航运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由龙穴岛、万顷沙保税区、万顷沙铁路物流基地等组成,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7358公顷。规划龙穴岛北部预留发展区物流功能,同时也支撑南沙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3.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围绕增城西铁路站场,建设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大湾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形成大湾区珠江东岸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组织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西福河、增佛高速、新新公路、广汕公路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75.82 公顷。
4.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朗货站、江村编组站,打造商贸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亚欧跨境物贸支点、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国家铁路多式联运基地。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北二环高速、广花快速路、华南快速路、流溪河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4479.46 公顷。
5.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
功能定位。依托京广铁路源潭站,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大湾区现代供应链枢纽和城市生活分拨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佛清从高速、湖城大道、京广铁路源潭站等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约 4107 公顷。
此外,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10个,包括白云神山物流枢纽、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黄埔新港物流枢纽、下元物流枢纽、花都港物流枢纽、花都狮岭物流枢纽、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小虎沙仔物流枢纽、从化明珠物流枢纽、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与此同时,《规划》也提出,按照广州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的要求,通过转型疏解、集中安排等多种方式优化整合存量物流用地,引导物流企业向物流枢纽和重要物流园区合理集聚。依照《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广州市近期整治提升类物流园区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3年)》等相关政策的要求,主城区开展物流园整治提升行动,针对物流园区布局“小、散、乱”等现状问题,通过“清理疏散、改造提升、完善配建”三类整治措施加快主城区物流园区疏解。
新建小区要预留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用地方面,《规划》对物流产业发展提出多条支持措施。
支持利用存量资源新增物流用地供应,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
鼓励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用地供给。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政府统租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使用,增加物流用地市场供给。
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保障物流基础设施用地。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规划、预留物流仓储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将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技术标准,新建写字楼、居住小区应同时预留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