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
- 13926082613
- 电话:
- 020-39280356
- 邮箱:
- sunhayl@foxmail.com
- 地址:
- 广州白云区华邦物流园C区5-412
17日上午,海口市文明交通大整治“拉网行动”在市交警支队启动。即日起,海口市交警部门决定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占道乱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拉网式”清查与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不仅要接受罚款教育,还将在违法路口站岗协助执勤
前天是“拉网行动”开展的第一天,当天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180起、行人交通违法270起,扣留违法电动车19辆。
“这位大哥,不能横穿马路,要走人行天桥。”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龙华路玉河天桥附近看到,一位交通协警在耐心地劝说一位中年男子不要横穿马路,要走人行天桥。记者在该路段停留了还不到5分钟,就看到有20多个行人横穿马路,其中不乏一些小孩和老人,他们在车流中穿梭,险象环生。据该路段执勤民警介绍,行人横穿马路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同时也会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据了解,“拉网行动”为期三个多月,自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止。整治的重点为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非机动车(电动车)不按规定分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
整治行动实行分段包干、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红绿灯路口1名交警8名协警,人行横道和出入口4名协警,对行人、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做到全方位无缝管控和严密的“拉网式”清查。“拉网行动”旨在促进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行为明显减少,交通遵法率分别达到85%、90%、95%。
昨天上午11分许,记者在龙华总站公交站台处看到,一中年男子下公交车后并没有前往附近的人行天桥或斑马线过马路,而是瞅准马路中间车辆的缝隙横穿马路。此时,正好有两辆小轿车在此掉头,男子夹在车流中左躲右闪。
执勤交警将男子拦下后,这名王姓男子振振有词:“我有急事儿,想节约点时间,如果绕到前面过天桥,至少要走10米的路。”随后,在交警的指导下,该男子头戴小黄帽、手拿小红旗,参与到劝导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行动中来。
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文利介绍,对于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八个一律”的查处措施。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红绿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在斑马线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的车辆,一律处罚教育;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的,一律罚款教育;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以及违法行为典型突出、态度恶劣的人员,一律予以新闻媒体上曝光,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严惩。
昨天是“拉网行动”开展的第一天,当天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180起、行人交通违法270起,扣留违法电动车19辆。
据了解,“拉网行动”为期三个多月,自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止。整治的重点为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非机动车(电动车)不按规定分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
整治行动实行分段包干、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红绿灯路口1名交警8名协警,人行横道和出入口4名协警,对行人、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做到全方位无缝管控和严密的“拉网式”清查。“拉网行动”旨在促进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行为明显减少,交通遵法率分别达到85%、90%、95%。
昨天上午11分许,记者在龙华总站公交站台处看到,一中年男子下公交车后并没有前往附近的人行天桥或斑马线过马路,而是瞅准马路中间车辆的缝隙横穿马路。此时,正好有两辆小轿车在此掉头,男子夹在车流中左躲右闪。
执勤交警将男子拦下后,这名王姓男子振振有词:“我有急事儿,想节约点时间,如果绕到前面过天桥,至少要走10米的路。”随后,在交警的指导下,该男子头戴小黄帽、手拿小红旗,参与到劝导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行动中来。
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文利介绍,对于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八个一律”的查处措施。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红绿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不按规定分道行驶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教育;在斑马线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的车辆,一律处罚教育;行人违反规定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护栏的,一律罚款教育;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以及违法行为典型突出、态度恶劣的人员,一律予以新闻媒体上曝光,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