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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大桥坍塌、 海南公路局长被起诉:项目未投标
发布时间:2012-01-02 11:23:00 点击量:

 “‘轰’的一声,我就从桥面上掉了下去,根本不知道下面还有人,更没有听到有人的声音。”回忆起一天前大桥垮塌的事故,48岁的四川人焦敬红心有余悸,他是这个工地上的工人。

  8月8日17时30分左右,焦敬红与18岁的小老乡文德辉在海南省万宁市郊区的太阳河大桥修复工地上干活。此时的大桥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浇筑好一块桥面方格中的混凝土后,只剩下10余平方米的面积即可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

  桥面上的10余名工友显得比较轻松,陆续走到旧桥的桥面上休息、喝茶,焦敬红和文德辉也准备停下手中的活计休息一下。正想往旧桥的桥面上走时,两个人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响,身体也紧跟着往下坠落。

  “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新建的桥面一下就塌完了。”焦敬红告诉记者,自己坠落下去时,就没了知觉。万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的住院卡显示,焦敬红左小腿的上段闭合性骨折,目前整个左小腿已被纱布包裹,需要躺在担架上抬着进检查室。文德辉就幸运得多,他只是右臀部软组织挫伤,还可以走动。

  最不幸的是来自湖南的两名木工,由于焦敬红刚到这个工地五六天,焦敬红甚至还不知道两位工友的姓名。桥面浇筑水泥后,两名木工正在桥下检查支架是否变形,没想到桥面突然坍塌,他们瞬间被坍塌桥体掩埋。其中一人第一时间被抢救出掩体,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直到晚上10点30分,另一名被掩埋的工人才被营救人员挖出,已遇难。

  事故发生后,万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营救。同时,该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案件调查组、对外联络组、现场搜救组、善后处理组、安全生产检查组等6个小组,全面配合项目业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月9日中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垮塌的桥面正是所修复桥梁的新建设部分,大桥分为5段,每段长20米左右,新建设的为大桥南边的两段,共约40米,靠近河中央的一段已浇筑完水泥,桥面下被数百根手臂粗的圆木支撑着。垮塌桥面下,有些圆木已被折断,有些则完全被掩埋在水泥和钢筋的断层下,桥面与地面已经没有缝隙。

  2011年12月27日,海南省万宁市公路分局原局长周德政等3人因万宁市太阳河大桥坍塌事故中涉嫌渎职犯罪被定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不严致大桥施工监理“注水”

  2010年10月,万宁太阳河大桥因受洪灾影响,被洪水冲击成危桥。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对该桥修复方案的确定情况,由万宁市公路分局作为业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该桥的修复工程。

  经查,万宁市公路分局在组织实施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项目过程中,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时任该局生产技术股股长的被告人蔡锡雄及分管生产技术股的副局长郑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授权委托人资质、资格材料没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010年12月16日,时任局长的被告人周德政仅通过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指定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由生产技术股负责现场监督。因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朱福新(另案处理)和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李清太(另案处理),冒用江西某公司和黑龙江某公司的名义、伪造公司相关资格材料分别取得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承包权和监理委托权。

  明知施工方擅自变更施工计划却不阻止

  今年3月18日,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朱福新冒用江西某公司名义与万宁公路分局签订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从今年3月18日至8月28日,工程造价305万余元。去年12月20日,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李清太冒用黑龙江某公司名义与万宁公路分局签订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监理期从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7月20日,监理费73435元。

  合同签订后,朱福新通过福建籍包工头林泉美(另案处理)临时召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队伍没有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监理工作由不具备监理资格的工程监理承包人李清太一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违规操作、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把大桥上部构造的主梁从原设计的预制吊装变更为现场施工满堂支架、现浇混凝土。

  万宁公路分局负责现场监督的被告人蔡锡雄及分管生产技术股的被告人郑斌明知施工方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却对此重大违规操作问题没有进行阻止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大桥在8月8日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

 “‘轰’的一声,我就从桥面上掉了下去,根本不知道下面还有人,更没有听到有人的声音。”回忆起一天前大桥垮塌的事故,48岁的四川人焦敬红心有余悸,他是这个工地上的工人。

  8月8日17时30分左右,焦敬红与18岁的小老乡文德辉在海南省万宁市郊区的太阳河大桥修复工地上干活。此时的大桥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浇筑好一块桥面方格中的混凝土后,只剩下10余平方米的面积即可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

  桥面上的10余名工友显得比较轻松,陆续走到旧桥的桥面上休息、喝茶,焦敬红和文德辉也准备停下手中的活计休息一下。正想往旧桥的桥面上走时,两个人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响,身体也紧跟着往下坠落。

  “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新建的桥面一下就塌完了。”焦敬红告诉记者,自己坠落下去时,就没了知觉。万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的住院卡显示,焦敬红左小腿的上段闭合性骨折,目前整个左小腿已被纱布包裹,需要躺在担架上抬着进检查室。文德辉就幸运得多,他只是右臀部软组织挫伤,还可以走动。

  最不幸的是来自湖南的两名木工,由于焦敬红刚到这个工地五六天,焦敬红甚至还不知道两位工友的姓名。桥面浇筑水泥后,两名木工正在桥下检查支架是否变形,没想到桥面突然坍塌,他们瞬间被坍塌桥体掩埋。其中一人第一时间被抢救出掩体,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直到晚上10点30分,另一名被掩埋的工人才被营救人员挖出,已遇难。

  事故发生后,万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营救。同时,该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案件调查组、对外联络组、现场搜救组、善后处理组、安全生产检查组等6个小组,全面配合项目业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月9日中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垮塌的桥面正是所修复桥梁的新建设部分,大桥分为5段,每段长20米左右,新建设的为大桥南边的两段,共约40米,靠近河中央的一段已浇筑完水泥,桥面下被数百根手臂粗的圆木支撑着。垮塌桥面下,有些圆木已被折断,有些则完全被掩埋在水泥和钢筋的断层下,桥面与地面已经没有缝隙。

  “违规施工”引发人祸

  事故发生后,万宁当地政府十分重视。8月9日上午,万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叶彬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当晚,万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紧急会议,市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筑、公路、桥梁、水利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排查,避免新的安全事故发生。

  叶彬称,目前正在努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派人赶赴海口将出事工人的家属接到万宁,赔偿标准按照我国人均年收入20倍与家属协商。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控制,其中1人是现场监理师,1人是施工方负责人,两人是现场管理人员。

  万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施工方违规施工所致。

  受伤的焦敬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己虽然是水泥工,但没有这一建筑职业技能类证书,两个遇难的工友也没有建筑职业技能类证书。焦敬红称,不知道施工单位是景德镇的公司,让他来做水泥工的林姓包工头也不是景德镇那家公司的,自己平常做工时都没有戴安全头盔。他和一些工友怀疑是支架受力不平衡导致大桥垮塌。

  对于涉及300余万元资金的建设工程是否需要招投标这一问题,万宁公路分局副局长陈上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水毁工程没有强制性规定要进行招投标。